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 建设地点: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汤塘村高滩加工坊 项目性质:新建 环评时间:2024年7月 竣工时间:2024年10月 批准文号:(清环佛冈审[2024]19号) 批复时间:2024年9月11日 审批部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1380平方米,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玩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1500万个塑料玩具。 本次验收范围:《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新建项目》及其批复(清环佛冈审[2024]19号)中的全部建设内容和配套环保设施等。 验收结论: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新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项目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17728800586 地址: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汤塘村高滩加工坊 三、项目公示时间及发布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公示发布单位:佛冈县汤塘镇国轩玩具加工厂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 12月26日 四、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dAUl_6tVTrCy-AgHS9X3g?pwd=hmwq 提取码:hm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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