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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宾川精米加工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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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ghlaugh 发表于 2024-6-3 16: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云南大理州
2024年6月2日,宾川县开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特邀环保专家、监测单位等到现场指导工作,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宾川精米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大理州宾川高原特色食品加工工业园高特食品加工产业片区,项目基本情况为:占地面积10000㎡(15亩),新建精米加工车间及包装车间、仓库等附属工程,环评设计总建筑面积11522㎡,实际总建筑面积5870㎡,实际总投资1825万元,低于环评设计总投资1992.5万元,实际建设产能与设计产能一致,新建1条精米加工线,加工稻谷4.32万t/a,目前实际生产规模为加工稻谷3.24万t/a。项目于2020年11月动工,2023年12月建成。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9年2月,项目方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宾川精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5月28日取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宾川精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审[2019]10号);
2020年11月16日,建设方开始动工建设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6日建成;
2024年5月6日,宾川县开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按相关规定申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329247846274179001W。
(三)投资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由于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环评设计,因此实际总投资约为1825万元,低于环评设计的1992.5万元;,实际由于除尘措施强化、绿化面积增加等,环保投资增至59.6万元,高于环评阶段预算的44.2万元,实际占总投资的3.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宾川精米加工建设项目”占地10000㎡范围内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已建成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等均未发生变化,土建工程规模减小、但生产线建设产能与设计产能一致(实际生产规模小于建设产能),局部平面布局调整,环保措施强化、优化,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方已按环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新建1m³隔油沉淀池1个、5m³化粪池1个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方在实际建设中除尘措施进行了优化,具体情况如下:①环评设计3套脉冲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去石、砻谷、粉碎及抛光工段粉尘(除尘效率99%),震动清理机及碾米机均自带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除尘效率95%);实际针对震动除杂、去石、砻谷、稻壳粉碎、碾米、抛光、分筛、色选等全过程共安装脉冲除尘器9套(除尘效率均为99%),提升机、输送管道均为密闭输送,生产车间为封闭式结构,各生产环节均在车间内进行,处理效果更佳;②食堂油烟已设带净化功能的油烟机处理排放;③对车间及厂区及时进行清扫,保证良好通风。
(三)噪声
项目方已按环评要求采取封闭隔声、主要产噪设备基座固定减震、合理布局、建设围墙及种植绿化带等措施控制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①已设垃圾桶收集去杂过程产生的草屑、稻瘪及石粒及生活垃圾,然后一同委托金牛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废弃包装物定点收集后外卖回收单位;③除尘器粉尘定期清理,黄米粒、米糠暂存于副产品仓库,然后定期将粉尘及黄米粒外卖大理金业肥料生产有限责任公司做生产原料,米糠做为副产品出售,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④建设方已按环评要求设1个2㎡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机油的暂存,该暂存间已按规范设置标志标牌,设置台账,满足防渗、防雨、防晒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员工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宾川县污水处理厂,根据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佰检字[2024]-04134”可知,本项目废水可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未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经调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建设方已针对生产全过程安装脉冲除尘器9套,提升机、输送管道均为密闭输送,各生产环节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运输车辆封闭运输,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控制了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的产排量,根据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佰检字[2024]-04134”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在厂界处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对敏感点北侧2户太和村居民影响也较小。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得到降低。根据中佰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佰检字[2024]-04134”可知,本项目东厂界(与园区道路相邻)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北厂界(与敏感点相邻)噪声可到2类标准,其余南、西厂界噪声可达到3类标准,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附近声环境敏感点太和村居民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综上,本项目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去杂杂质、黄米粒、除尘器收集粉尘、包装废物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等。经调查,已设垃圾桶收集去杂过程产生的杂质及生活垃圾,委托金牛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已设副产品仓库收集碎米、米糠、黄米粒等,定期清理除尘器粉尘,然后分别外卖有需要的厂家;定点收集包装固废后外卖回收单位;已在厂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1个2㎡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机油的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未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目前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也是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项主要内容。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无SO2、NOx外排,固废处置率100%,生产生活废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CODcr 、氨氮总量指标纳入最终进入的宾川县污水处理厂管理,且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管理,不核定总量控制指标,因此不涉及总量控制核算。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震动除杂、去石、砻谷、稻壳粉碎、碾米、抛光、分筛、色选、物料输送及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方已针对生产全过程安装脉冲除尘器9套,提升机、输送管道均为密闭输送,各生产环节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运输车辆封闭运输,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控制了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的产排量,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位于宾川工业园区内(原高原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片区),周边多为工业企业,厂界周边敏感点主要是北侧20m的2户太和村居民、东侧290m的为宾川四中、东北侧410m的太和农场七队、西南侧150m的宾川县食品药品检测院。项目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其中太和农场七队外,但距离相对较远、影响较小;其中北侧2户太和村居民虽距离较近,但由于本项目收尘、降尘措施到位,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较低,因此对其影响不大;其他敏感点与本项目有一定距离、也不在项目下风向,其间有建构筑物、绿化带等阻隔,因此本项目粉尘对其影响也较小。
2、工程建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员工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宾川县污水处理厂,不排入外环境及地表水体,未对周边环境及区域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得到降低。经监测可知,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达标,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经调查,周边50m范围的声环境敏感点为北侧20m处的2户太和村居民,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后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满足其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运行噪声对其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去杂杂质、黄米粒、除尘器收集粉尘、包装废物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等,经调查,均得到合理妥善的收集及处置,未发生随意倾倒现象,也未因固体废物排放引起环境污染,其中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总体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已建工程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区内的环境管理,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2、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保证处理效率,及时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回用,避免事故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避免渗漏事故发生,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4、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处置,避免引起异味、渗滤液、扬尘等二次污染;
5、加强防火及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因火灾事故等引发突发环境事故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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