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门格瑞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江门市古井镇官冲村) 项目性质:扩建 环评时间:2022年4月 竣工时间:2024年1月 批准文号:(江环审[2022]3号) 批复时间:2024年4月14日 审批部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内容: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门格瑞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原项目已建成150吨碳纳米管生产线及配套环保措施。本次扩建在不改变厂区总占地面积基础上,调整厂区内功能布局,新增建筑面积5026.9m2,新建碳纳米管车间3、丙类仓库和乙烯丙烯罐区等。依托现有碳纳米管车间新增10条粗管径碳纳米管生产线,新建碳纳米管车间3新建6条细管径碳纳米管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规模。改扩建完成后,全厂产品方案为:年产3150吨碳纳米管。 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一次建成,生产线采取分期安装投产分期验收模式。本次验收扩建项目的首期工程,包含原碳纳米管车间新增的10条粗管径碳纳米管生产线、新建碳纳米管车间3新建的3条细管径碳纳米管生产线(剩余3条细管径碳纳米管生产线未来投产后另行验收)、丙类仓库、乙烯丙烯罐区、消防供水池2及配套各项环保设施。 首期工程涉及新增碳纳米管2000吨/年产能。 验收结论: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首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项目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江门格瑞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13425166385 地址: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 三、项目公示时间及发布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公示发布单位:江门格瑞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 4月15日 四、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f_j12LTohf4sgFBQ2WTA?pwd=p450 提取码:p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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