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哇咔小呆呆 于 2019-10-21 14:05 编辑
株洲市卫鑫庄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200台变压器外箱及其它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株洲市卫鑫庄工贸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年产200台变压器外箱及其它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台变压器外箱及其它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473号湘能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065m2,总建筑面积3065m2,建设内容:钣金车间、装配车间、打磨车间等,项目建设后形成年产200台变压器外箱及其它配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市卫鑫庄工贸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607330380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762351356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4、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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