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协立五金制品厂年产橡胶轮750吨、轮芯6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开平市协立五金制品厂原址位于开平市沙塘镇沙塘东路10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26′50″,东经112°35′25″。该企业成立于2017年10月11日,并于同年投产,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年产橡胶轮720吨,项目未办理环节影响评价手续。 由于原厂址距离附近敏感点沙塘学校较近,建设单位拟搬迁至开平市沙塘镇表海工业区祥苑东路10号之一,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26′32″,东经112°35′47″。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2374m2,项目主要建筑为一栋1层厂房、一栋2层办公楼、一栋2层宿舍楼。项目通过对胶料进行密炼、开炼、硫化等工艺制造橡胶轮,通过对尼龙、PP塑料进行注塑等工艺制造塑料轮芯,年生产橡胶轮750吨、塑料轮芯60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为运营期环境影响,包括员工的生活污水,备料、投料、破碎工艺产生的粉尘,密炼、开炼、硫化工艺产生有机废气及恶臭,注塑工艺产生有机废气,生产设备等机械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近期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镇海水;远期出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镇海水。 ②废气:设置密闭备料车间、破碎车间,备料及破碎粉尘经车间阻隔,自由沉降,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设置密闭炼胶车间,并设置集气罩对投料、密炼、开炼工序粉尘、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UV+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硫化、注塑工艺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引至UV+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污染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较严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③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消声措施,并将设备放置在车间内进行隔声处理。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橡胶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塑料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至生产线;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至生产线;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冷却水滤渣、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规划建设选址的合理,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了有效的各项环保措施,制定了具有可操作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紧急预案措施后,可使其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达到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开平市协立五金制品厂直接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个人和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平市协立五金制品厂 评价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劳先生 联系电话:13824023292 联系地址:开平市沙塘镇表海工业区祥苑东路10号之一 开平市协立五金制品厂 2019年9月24日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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