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录
  • QQ:2458797171

    在线时间:8:30-20:30

    客服电话

    13105665566

    电子邮件

    2458797171@qq.com
  • 环保学社APP

    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honey321 [戒多言]
未知星球 | 未知职业
  • 关注0
  • 粉丝0
  • 帖子12
精选帖子

[非标设备] 破碎机,磨粉机,选矿设备,建材设备

[复制链接]
honey321 发表于 2015-8-20 09: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河南
对辊破碎机。它由机架、一对辊子、三角皮带传动装置和弹簧保险装置等主要部件组成。两台电机通过皮带轮传动,带动两辊子相向转动。一个辊子的轴支随在与机架固定在一起的固定轴承上,另一个辊子的轴支随在活动轴随上。活动轴随可以沿机架导轨平等移动,使两辊子间的排料口宽度在必要时可以增大,将非破碎物排出机外。用户在选购对辊式破碎机的时候往往只是通过外观来分辨对辊机的好坏,下面红星机械通过几点辨别方法,来分析用户怎样辨别对辊破碎机的优劣。
一、对辊破碎机机械行业标准试验方法
1、焊接结构件除锈质量可用样板对比方法或用止测法检验。
2、生产能力可用连续作业按时折算法测定,即将一段时间内(累计时间不少于0.5h)的全部破碎物料进行计算,折算成小时生产能力。
3、出料粒度可用标准筛网孔的筛组进行筛分测定。
4、噪声的测试方法应符合GB/T 3768的规定。
5、对辊破碎机接合部位密封性试验采用的机内装入不少于10块红砖进行破碎,接合处应不漏灰。
6、非破碎物落入机内的安全试验则用铸铁件做试验。
7、滚动轴承温度测定采用温度计插入轴承座最靠近滚动轴承处,每隔20分钟测量一次,直到温度稳定为止。
8、检验对辊破碎机的辊子尺寸和电机功率等技术参数的名义值应与产品标牌一致。
9、电控箱的绝缘电阻和耐压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照GB/T 5226.1的规定。
二、对辊破碎机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每台对辊破碎机需经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
2、电控箱1S耐压试验为抽检项目。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老产品转厂生产;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内容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型式检验应在合格的入库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检验,检验中若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如仍有一台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3、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a、对辊破碎机应在明显部位上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标牌上内容应包括:对辊破碎机产品型号与名称;对辊破碎机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b、对辊破碎机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合格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或装箱目录;安装基础图;易损件(附件)目录。
c、对辊破碎机在包装前应清除油污、水痕、凡外露加工面均需涂刷防锈油脂;对辊破碎机包装要求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包扎及箱装每件(箱)均应有下列标记:产品型号和名称;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及箱号;体积(长×宽×高);净重和毛重;到站(港)和收货单位。
d、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e、对辊破碎机在存放期间,应定期检查防止锈蚀。电气设备应有必要的防潮措施。
三、对辊破碎机的制造保证
1、制造厂应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用户在遵守本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情况下,从产品发货之日起12个月或从使用之日起6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运转时,制造厂必须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不包括易损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右上角“高级模式”进入更多文字、附件、图片等编辑模式;
发帖前请在网页顶端搜索网站内容,已有内容请勿重复发布;
请按版规要求发布帖子,禁止回复表情、数字等无意义内容;
请按网站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资料,建议将资料压缩后上传;
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黄赌毒诈”等违法信息!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侵权申诉 | 帮助中心 | 浙ICP备13003616号-2  |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884号 网站统计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的立场;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及言论,若有版权异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

Copyright © 2010- 爱我环保学社(http://www.25hb.com)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