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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乌苏市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984852498 时间: 5 天前
标题: 乌苏市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乌苏市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乌苏市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单位:乌苏市整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工业区社区营口路028 号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张冠亭联系电话:152999429222
(验收意见) 乌苏市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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